监督索引号53262800850400000
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组织拟定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并组织实施。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宣传国家和省、州、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器材的列编、更新和补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年报工作。
3.负责指导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履行已确定集中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城镇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职责和强制措施业务;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和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4.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研究提出深化和完善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执法协作工作;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按权限查处跨区域案件和重大案件,做好重大案件办理和跨区域执法工作的协调和监督;配合参与乡(镇)及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整治任务。
5.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除资质及配租保障外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林绿化、路灯、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公共空间秩序、违法建设等行政处罚权和强制措施;行使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强制措施;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和强制措施。
6.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乡(镇)集镇垃圾转运站(压缩站)清运,城市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核准,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设置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执法),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7.承担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含市政道路、窨井盖、地漏、桥梁、护栏、消火栓、燃气、公共照明、市政公厕、洗手台、直饮水机)监管及维护的职能职责;参与环卫机械设备配置的计划编制和产权监管,参与新建及改造城 区城市道路、照明灯饰、园林绿化、广场花园、环境卫生及其附属设施工程项目的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县城区市政道路停车泊位的管理,会同公安、交通、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县城区城市道路范围内 停车泊位的设置、施划及收费工作。
9.依委托行使自然资源部门土地、矿产、规划、测绘等行政处罚职责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强制措施。
10.依委托行使林业和草原部门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政处罚职责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强制措施。
11.指导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指导乡 (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方面工作的监管及审批工作。
12.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管理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
2.富宁县环境卫生服务站。
3.富宁县路灯所。
4.富宁县园林绿化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县综合执法局将以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重点,健全完善执法机制,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个执法大队,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质量和水平,深推“精细执法”促进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提档升级。一是纵横推进城市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以“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为目标,深入推进“百姓城管、科学城管、法治城管”建设,注重精治、共治、法治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打造“美丽宜居”富宁新形象。二是狠抓二三大队队伍建设。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思想,学深悟透行政执法精神,脚踏实地钻研执法业务,落实土地、矿产、规划、测绘等责权限范围内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工作,精干森林、草原、湿地、林草种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业务。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群策群力谱写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篇章。加快推进建立与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和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打通各执法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探索“大数据+指挥调度中心+执法队伍”新领域的行政执法运行模式,实现智能、精准的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和规范标准的执法办案。二是务实笃行绘就城市和美宜居新画卷。乘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东风,破旧立新,全力狠抓环境卫生提质高效、市容秩序持续向好、路灯园林全面提升、市政设施安全保障、垃圾治理日新月异,当好城市“管家”,升级城市管理星服务。三是守正创新树牢行政执法办案新形象。依托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行政执法办案力度,强化重点执法,突出执法服务,进一步凸显执法改革效能,形成权责统一、制度清晰、运行高效的规范化管理体制机制,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执法,塑造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下属单位未单独核算,由部门统一核算统一公开。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在职实有73人(行政人员8人,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5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459716.0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061116.03元,政府性基金104786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920000元。
与上年48297690.79元对比减少6837974.76元,下降14.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缩减全域内生活垃圾处置专项资金预算安排,项目经费有所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539716.03元,其中:本年收入40539716.0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61116.0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4786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47777690.79元对比减少7237974.76元,下降15.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缩减全域内生活垃圾处置专项资金预算安排,项目经费有所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459716.0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539716.03元,其中:基本支出25132116.03元,与上年22370090.79元对比增加2762025.24元,增长12.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较上年度增加13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有所上升;项目支出16327600元,与上年25407600元对比减少了9080000元,下降35.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缩减全域内生活垃圾处置专项资金预算安排,项目经费有所下降。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28121.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40425.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5206.72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28.0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9622.8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53280.0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6612.1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202.2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156764.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运行支出和机构人员工资支出;
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6620102.24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运行支出和机构人员工资支出;
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26767.28元,主要用于环卫、园林绿化、路灯等机构运行和机构人员支出;
2120899-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478600元,主要用于城区免费公厕日常管护、城区公共洗手台日常维护及富宁县全域内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89682.6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5年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5年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5年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5年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000元,与上年80000元对比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增长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接待,无此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以“七城创建”标准提高城市管理质量。
城市管理精细化要以规范的标准和超高的要求来度量,以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为基准,县综合执法局将通过“七城创建”这把标尺深入研究、领悟学习、融会贯通、总结经验从管理机制、管理内容、管理水平等方面入手,整装待发,发起总攻,用心、用情、用方法实现高质量的城市管理。
(二)以建设智慧城市为目标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智慧城市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进步,经济增长,科技发达,群众生活水平日趋向上,一切事物向好发展,群众需求从量到质的变化不仅仅是满足物质需求这样单一,而是对美丽宜居、高效智能、服务便捷的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这对城市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挑战,同时也是城市管理者的心声和目标,县综合执法局将坚守“城市大管家”身份,通过高效推进智慧城管、城管革命等系列工作的落地见效来缩短与智慧城市建设的距离,逐步实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论和新模式。
(三)以综合执法改革入手打造特色富宁。
行政执法改革唤起原执法队伍从政治素质、执法水平、队伍配置、设备更新等方面都焕然一新,新队伍思考探索着新方法、新理念、新路径拨亮综合执法道路上的一盏指明灯,切切实实为城市管理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州本级收入和中央、省对我州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以下政府上解收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包括州本级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州对下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其他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09020.32元,与上年934637.6元对比增加274382.72元,增长29.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较上年度增加13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有所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6828757.23元,其中:流动资产4776415.52元,固定资产4930939.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52368.49元,其他资产6869033.9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28436.5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59338.9元,固定资产增加2130542.59元,无形资产减少24635.76元,公共基础设施增加16319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1.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故“预算07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故“预算08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故“预算09-1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州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故“预算09-2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预算11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800850400111
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21710031758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