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宁绿色铝示范园区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kV电力线路配套工程延长线招标已由富宁县人民政府富政复【2023】536号关于富宁绿色铝示范园区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kV电力线路配套工程延长线走向通道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产业示范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华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宁绿色铝示范园区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kV电力线路配套工程延长线
2.2项目编号:FNGCJYDL202311-52号
2.3项目概况:1)土建部分:新建二十四线2x2x6电缆沟(轻型)350米,二十四线2x2x6电缆沟(重型)200米,八线1x8电缆沟(轻型)800米,八线1x8电缆沟(重型)170米,直线1.35x1.9x6工作井8个,三通1.35x1.9x6工作井2个,1.5x1x1.9检查井3个,∅3000电缆裕度井8个,三间隔电缆分接箱基础4个。
2)电气部分:新建三间隔电缆分接箱4台,新建ZA-YJV22-8.7/15kV-3x400电缆6740米。
2.4建设地点:富宁县板仑乡
2.5计划总投资:1251.21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9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达到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保证工程验收通过。
2.10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以上(含四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需提供近3年(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成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需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附相关说明)。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提供承诺书)。
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工程师(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并在今后施工过程中不允许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2)拟派人员配备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应提供岗位(上岗)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且在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1)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履约情况,与招标人以往合作项目无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解除终止合同、发生纠纷、诉讼等不良履约情况;
(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凡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提供公司(2019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工单位应当提供“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具体情形,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5)失信信息查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要求,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网上确认投标及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11月22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双休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确认投标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前。
5.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地点、远程解密时间、电子签名确认时间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参与投标。
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前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中对使用远程解密文件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要求进行调试,确保投标文件解密过程顺利。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法定代表人 CA 证书加密的文件,在网上开标前应先用企业 CA 证书登录, 在招标人发布远程解密文件的即时消息后,拔出企业 CA 证书插入法定代表人 CA 证书后再进行解密文件。详见附件“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备注:如投标人为远程解 密;请报名后认真学习《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远程 解密时将会发出即时消息;如投标人未在发出第三次即时消息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远程解密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
电子签名确认时间: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投标人进行电子签名确认;
投标企业需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行下载最新的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上传。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整(¥:50000.00元)。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 2023〕397号)本项目保证金原收取标准为估算价的2%,应收取最高25万元,执行减免政策后收取5万元,降幅为80%。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 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2)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3)保证保险: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②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③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网银支付方式:以专项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账户名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账 号: 53001677536051005241-0117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联系人:卢女士
6.3保证金缴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3.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4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6.5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带息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交易中心备案后1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带息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带息自动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富宁县政务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产业示范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新华镇河畔茗郡小区丽苑12号
联系人:黄林东
联系电话:0876-632188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华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市螺峰路壮华西苑G9幢
联系人:吴建文
联系电话:0876-2685423
行政监督单位: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76-6128590
云南华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