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概况
- 工作职责
- 领导机构
- 联系方式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事业单位和档案管理股、劳动关系与信访法规股、社会保险管理股、劳动监察股6个股室。设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中心2个参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市场和信息中心3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机关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含参照公务员管理)41名。核定领导职数5名,其中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就业创业、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人事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拟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认真贯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定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九)贯彻落实全省全州统一的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杜卓春(局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并主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及行政全面工作。
黄进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依法治县、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平安建设、放管服、生态环境、河湖长制、林长制等工作;分管劳动关系与信访法规股、劳动监察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同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挂钩木央镇木杠村委会,联系剥隘镇、者桑乡、归朝镇、谷拉乡。
刘国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项目及项目财务、统计审计、招商引资、强边固防、禁毒防艾、科普和残疾人、基金监督、“一老一小”、技能培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业部门)等工作;分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同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挂钩木央镇大坪村委会,联系里达镇、木央镇、田蓬镇。
王光能(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公用经费财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思想、机要保密、干部队伍建设、工会、后勤保障、“两案”办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挂联单位)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事业单位和档案管理股。同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挂钩木央镇下木树村委会,联系新华镇、那能乡、洞波乡。
娄玉仙(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民族团结、统一战线、爱国卫生、拥军优属、民兵、老干部、妇女、团委等工作;分管社会保险管理股、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同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联系花甲乡、阿用乡、板仑乡。
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班子成员除积极完成分管工作任务外,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实行分管领导按月带班制度,主要领导外出,由带班领导负责主持全局工作,并实行AB角责任制,具体协作分组如下:
黄进祥←→刘国寿
王光能←→娄玉仙
单位名称: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富宁县普厅北路5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负责人:隆贵祥
联系电话:0876—306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