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富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现将自检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行政许可案件。截至2023年11月30日,办理行政许可案件10797户。其中:企业549户,合作社37户,个体户10211户。
(二)行政处罚案件。截至目前,总共办理行政案件191件,已结案案148件。食品案件81件、知识产权23件、两品一械类61件、其他案件26件。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截至目前,行政复议1件,富宁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行政复议1件。行政应诉案件0件。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及队伍建设工作。
1.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根据中共富宁县委办公室 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富办发〔2019〕27号)的规定,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1正四副的正科级单位。加挂富宁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等工作任务。2.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目前,全局设有9个内设机构、13个派出机构,局隶属事业机构4个,总编制104人,实际在岗行政执法人员81名,承担市场监管职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1.成立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评估、政府法治建设、八五普法工作等法治建设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所属各机构负责人及各所所长为成员。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股,负责日常事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抓,业务股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高压态势”,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促进依法行政。为规范市场监督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完善案卷评查制度,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市场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行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等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制度。
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根据州、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规划》 《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工作方案》《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中。
(二)行政执法内容。
1.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已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在富宁县政务网公示。
2.依法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及目录化管理。根据《富宁县人民政府富政发〔2022〕23号文件关于印发富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本局涉及重大行政决策1项,但是该项“牌和质量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项目属于秘密件,目前已办理中。
3.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为加强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的运用,我局收到贵局下达《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富审报〔2023〕10号)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审计报告所列的问题和建议进行逐条研究整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即时整改到位。本局已于2023年10月16日在富宁县政务网上公示。
4.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自2021年6月10日起全省市场主体登记实行住所承诺制,不再要求经营者提供租房合同及房产证明。住所证明实行承诺制,市场主体申请住所登记备案时只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申请人对产权权属、使用功能等作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申报和承诺,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023年,共采用承诺制登记市场主体10797户。
5.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为精准执法、柔性执法、规范执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式。本局坚持以“四张清单”(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一般情形清单、从轻处罚清单”)为准绳,以“教惩结合”为根本,以“自身过硬”为内驱,积极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本局以普通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1件,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91件,使用包容审慎办理案件189件。(其中:从经处罚10件,一般情形处罚33件,减轻处罚119件,免予处罚10件;警告17件),责令整改191次。
6.使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工作情况。本局已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但,2023年本局无行政应诉案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2023年无行政应诉案件,不涉及败诉率。
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2023年无行政应诉案件,不涉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
3.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不合格率。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的规定,积极主动参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州、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截至目前,2023年参加州县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共11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9件(优秀2件、合格7件),行政许可案件2件,合格2件。
4.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率。根据《富宁县人民政府富政发〔2022〕23号文件关于印发富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本局涉及重大行政决策1项,但是该项“牌和质量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项目属于秘密件,目前已办理中。
5.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到位率。首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为加强法治思想建设,提高法治思维能力,筑牢思想防线。一是根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论述列入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抓手,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面提升法治理念。二是各支部组织开展学习。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开展《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论述的学习,以法治思想提升党员依法行政素养,夯实基层党建工作。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建立并落实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大行政决策前等领导班子专题学法制度。党组成员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一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安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理论学习中心组一季学一法,共学习9次。其次,加强行政执法线下培训。重点抓好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着力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截至目前,我局开展行政执法四期,每期参训人员有90人以上,在职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每人已获得72个学时。
6. 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完成率。为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中共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富政法发〔2023〕8 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版《行政执法办案手册》,共1至248页。
7.行政检查、投诉举报案件处理规范率。行政检查是市场监管部门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强化执法监督、规范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截至目前,本局年内不定期开展行政检查工作,主要是对“双随机、一公开”、食品安全、两品药一械、产品质量与特种设备等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投诉举报的案件规范处理、行政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截至目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139余次,食品安全检查672余次, 两品药一械检查379余次 ,产品质量与特种设备类检查356余次,责令改正书51余份;12315系统指挥中心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25件,办结225件,调解成功达100%,通过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符合普通案件程序立案191件。
8.行政执法证件持证率。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我局在岗在编执法人员81人,执证78人,新调入3人正在备考中,目前执证率达96.3%。
9.行政复议后被诉败诉率。2023年我局有行政复议案件1件,复议后维持行政处罚决定书1件。行政复议后被诉败诉0件。
10.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2023年无行政应诉案件,不涉该项工作。
11.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完成率。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本局根据《中共富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文山州司法案件及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对2023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访。回访采取上门 、座谈、电话等方式,围绕执法规范性、执法公正性、执法文明性、执法廉洁性、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文书、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等7个问题,认真听取受访人对监管执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填写《行政执法案件回访记录表》。通过回访未发现执法办案存在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等方面的问题。截至目前,对2023年我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1件、行政许可案件10797件,其中,对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回访148件,行政许可回访10706件,回访率达100%,收集受访人的意见建议0条。
12.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判决裁定执行工作。2023年有行政复议案件1件,复议后维持行政处罚决定书1件。不存在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判决裁定执行工作情况。
13.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工作。今年接到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富检行非诉监(2023)4号关于《富宁县木央镇第二卫生院与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纠纷非诉执行监督案一案》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富检行非诉监(2023)5号关于《富宁县者桑乡卫生院与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纠纷非诉执行监督案一案》、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富检行非诉监(2023)6号关于《富宁县谷拉乡卫生院与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纠纷非诉执行监督一案中》、富检行公建【2023】8号《检察建议书》共4件,本局已按检察建议书认真完成整改。
1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案结事了率。2023年无行政应诉案件。行政复议1件,经富宁县人民政府作出富政行复决字(2023)18号决定书维持《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富市监举不立〔2023〕第3号)。申请复议人收到富政行复决字(2023)18号决定书后不再提起行政诉讼。复议结事了率达100%。
15.权责清单制度落实率。为强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机构改革情况,依法依规,全面梳理。2023年,共梳理行政职权913项,其中:其中行政许可75项、行政处罚612项、行政强制26项、行政检查事项174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职权10项,并已通过云南省各级各部门权力清单网站公示。并在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清单开展工作。因此,我局权责清单制度落实率达100%。
1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调解率。2023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不涉及此项工作。
17.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录入率。为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标准统一的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执法案例、执法监督管理等数据汇聚,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效能。根据《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共享合作协议》的规定,本局在《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共录入行政许可案件10797件:其中行政许可:企业549户,合作社37户,个体户10211户。行政处罚案件共191件,结案148件,已录入:148件,同时,也在《云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案件148件,录入率达100%。
18.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率。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加强事前公开。首先,根据三项制度的要求,把我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法办案手册在富宁县政务网公示;其次强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机构改革情况,依法依规,全面梳理行政职权913项,其中:其中行政许可75项、行政处罚612项、行政强制26项、行政检查事项174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职权10项,并已通过云南省各级各部门权力清单网站公示。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表明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和当事人所享有的各项法律救济途径权利等内容。三是加强事后公示。2023年截至目前,我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和《云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示,截至2023年11月30日前共录入行政许可案件10797件:其中行政许可:企业549户,合作社37户,个体户10211户。行政处罚案件已结案录入:148件,录入率达100%。公示率达100%。
19.行政执法保障工作率。截至目前,我局已配发春、夏、秋、冬 执法服装55套,执法记录仪8个、录音笔、执法办公电脑等执法设备已配置,执法经费已纳入财政,执法车辆符合公车改革部门规定编制核准共有14辆执法车,执法场所基本够使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保障覆盖率95%。
三、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
目前,我局在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目标仍有不足:
(一)职能和人员、能力不匹配。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计量等方面,面临监管任务重、执证专业技术人员少的问题;监管执法方面面临执法人员不足、整体素质跟不上,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执法监管面广,涉及法律法规多,执法人员及经费不足,一定程度限制了办案的数量和质量。
(三)执法装备及行政执法场所硬件设施配备不到位。主要体现在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中,由于行政执法办公场所未达到落实三项制度的要求。一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目前,我局虽已通过文字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但是,在审查取证中,由于执法场所硬件受限,没有单独的询问室,听证会会议室等执法办公场所,导致向调查询问当事人时无法全程记录;二是行政执法装备严重不足。特别是缺少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目前所使用的执法装备都是2015年机构改革前配备的,全局可正常使用的执法记录仪仅8台,可正常使用的摄像机仅1台,可正常使用的相机仅2台,而录音笔全部没法使用。三是缺少档案室,行政执法档案的单独保存及安全性达不到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定期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接、放、管、服”工作,持续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在县本级加深网上审批为主,纸质为辅的转变,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三)坚决做好防风险保安全守底线工作。深入开展筑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筑牢安全防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安全事故。
(四)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价格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打击传销,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切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五)突出监管机制和手段创新,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厘清监管责任边界,编制随机事项工作指引,整合执法资源,不断强化信用监管,突出抓好应急管理。
(六)进一步提高法治市场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明确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统筹安排、督促检查、落实责任。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提高企业及群众法律意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努力,今后,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安排,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绩、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