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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富宁华康医院、富宁长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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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一)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富宁华康医院

社会信用代码

91532628MA6P6DNN3Q

法定代表人

潘洪力

案件名称

富宁华康医院开展的隔物灸法、床位费等项目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案件来源

上级交办

违法事实

富宁华康医院开展的隔物灸法、床位费等项目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处罚程序

一般程序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3月25日

处罚决定文书号

富医保处罚〔2025〕01号

处罚结果

处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810.00元1倍的罚款,计4810.00元。

结案情况

已结案

结案时间

2025年3月27日

行政处罚机关

富宁县医疗保障局


富宁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二)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富宁长江医院

社会信用代码

91532628MA6N7TY7XA

负责人

林国凎

案件名称

富宁长江医院开展的局部浸润麻醉、血清载脂蛋白AI测定项目存在超标准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案件来源

上级交办

违法事实

富宁长江医院在开展局部浸润麻醉、血清载脂蛋白AI测定等项目时存在超标准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的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处罚程序

一般程序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3月25日

处罚决定文书号

富医保处罚〔2025〕02号

处罚结果

处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356.00元1倍的罚款,计15356.00元。

结案情况

已结案

结案时间

2025年3月27日

行政处罚机关

富宁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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