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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富宁县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强化采购措施,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定,按照“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模式,规范政府采购申报、审批、采购、转账等操作程序,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1至9月,全县共执行采购活动298次,其中:工程类采购5次、货物类采购285次、服务类采购8次,完成采购金额14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9万元,增长16%,节约资金144万元,节约率9.17%。(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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