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1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9日止。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876—3069744。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详见附件)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1 | 富宁县2018年上海援建板仑乡各邱村小组道路硬化项目 | 富宁龙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肖平鸿 |
2 | 富宁县2020年上海援建田蓬镇龙修贫困行政村功能提升项目 | 云南四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王永琨 |
3 | 百色水利枢纽富宁库区归朝镇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 云南庆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王萍 |
4 | 富宁县2020年上海援建田蓬镇那连贫困行政村功能提升项目 | 云南龙州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廖唐彪 |
5 | 富宁县2020年上海援建田蓬镇碗厂贫困行政村功能提升项目 | 文山圆成建筑有限公司 | 龙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