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林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谷拉乡集镇人居环境功能提升项目的建议》(第179号建议),已交由我局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项目及发改部门实际情况,我局积极协调争取了县人大小项目资金15万元,用于解决该项目建设。目前项目资金已到位并划拨到乡镇由乡镇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韦绍彬,0876—6128606)
谭林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谷拉乡集镇人居环境功能提升项目的建议》(第179号建议),已交由我局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项目及发改部门实际情况,我局积极协调争取了县人大小项目资金15万元,用于解决该项目建设。目前项目资金已到位并划拨到乡镇由乡镇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韦绍彬,0876—612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