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正良等5位委员:
《关于将木央镇木杠村委会塆子(小一)型水库工程拿入2018年建设的建议》(第46号提案),列入我县2018年度办理提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县水局建管股、水勘队以及木央镇水务站技术员现场踏勘:一是拟建的小木香(小一)水库位置属喀斯特岩溶地貌,整个库区范围内均存在漏水风险,无法确保水库建成后能正常蓄水发挥效益,其地质条件不具备建水库;二是拟建水库大坝位置宽敞,地形条件很差,建设水库大坝工程造价非常高,水库设计方案将无法通过专家审查,从水利行业专业角度上不适合建水库大坝;三是水库坝址上游径流面积太小,上游来水无法满足灌溉和饮水的水量要求,水库水文条件不具备。综上所述,拟建水库位置的地质、地形和水文均不具备建设小型水库的条件,不予列入规划建设。
感谢您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